读诗书,作
锦绣文章,日后才能
京赶考,以求
中……尼玛,像杨悍父亲这
整日里教导着自家儿
勤练武功的
法,简直就是昏了
。谁不知
现在这个世界就是文贵武贱?武功练得再好,又有个
用?
有用没用,现在已经很是清楚。
杨悍骨
里就是
淌着好勇斗狠的血。他应该属于那
天生的武将胚
。从安州军官学堂毕业以后,杨悍直接跟着杨天鸿来到了历州。现在与过去不同了,
照公爷的说法,以后领兵主将上阵杀敌的机会恐怕是越来越少。这主要是与兵
和战法的演变有关。事实证明公爷的预测很准。来到历州以后,杨悍已经太久时间没有亲自与人搏杀。的确,这个时代与父亲的那个时候完全不同。尤其是公爷在安州开创了全新的格局,现在已经到了不需要将军在战场上直面敌人,更多还是看重思考、谋略、局势以及自
实力的时候。
公爷说过,既然要打,就一定要把戎狄打疼,打怕。戎狄就是一条狗,总喜
冲着

弱的人狂吠,遇到小孩
还会扑过去
咬几
。。对付恶狗的法
,就是把它的脊梁骨打断,
掉它的满嘴狗牙。听公爷说,有个地方有些人很是奇怪,竟然把狗当
自己的爹妈,整日里从菜市场上买来鲜
养着,狗爷拉屎拉
还要亲手给它们

。杨悍对于公爷的话有些半信半疑,他觉得世界上恐怕没有这
浑人。不过,公爷说过的话从来都是真的。看看现状也是,要是戎狄南
的时候无论哪一座州城里平民百姓都是不要命的拼死反抗,戎狄怎么可能轻而易举屠城劫掠?
想到这里,杨悍脸上
觉越来越
。公爷还说过:在战胜游牧民族之后,历州至少需要一年之
再无大战。只有这样,才能保证历州得到一个平稳的发展时间。这一仗,自己这边明摆着是胜了。草原那边的消息传过来,戎狄大军想要不走都难。杨悍也知
,在即将胜利的时候,主将亲自上场搏杀这
行为很是愚蠢。但他
上的好战的血
燃烧得让人难受,他真的很想让那柄很久没有痛饮敌人鲜血的横刀再次饱尝仇寇之血。
杀!杀他娘的!
浩
的
蹄声能使那燃烧的血
更加沸腾,好男儿当从戎报国、驰骋沙场,杨悍既然来了,以前是为了生存而在奋战,现在已经有了参与征战的资本,那颗有力在
动的心脏怎么能忍耐住寂寞?他不但要参与,还有用尽所能地将自己的名字刻在民族崛起的史书之上!
战
奔跑的速度非常快,在加速完成之后没一会就已经和后面的楚军骑兵拉开了距离,让人为之振奋的喊杀之声刺激到了杨悍,使他迫不及待地想要挥动手中的战刃痛杀敌寇。他盯视前方那个狰狞着不断咆哮的人,认
就是先前一直在城墙
面带人挑衅的戎狄首领。杨悍脸上
无比狰狞的冷笑,脑
里也随即浮现
“
人先
;擒贼先擒王。老
不擒,只杀”的念
。

的战
似乎
受到了主人的杀意,它再一次
快地加快了速度。等待与敌接近五十步距离,战
暴地打起了响鼻,四蹄踏动的节奏加到最快,
见就要与敌接
,猛然在杨悍的驱动
突兀地跃起。